(2018年10月制定)
第一条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太阳集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补充细则如下:
第二条 关于实践分的补充规定
1.原创投稿:在学院官网、公众号发表原创文章或者新闻,经过认定,按每篇0.2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研究生干部等,需要完成额定篇数的投稿,超出额定篇数予以计算,具体测算,以学院审核认定为准。)
2.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的研究生活动,为学院各类评比加分的,按每人每次0.2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第三条 本办法由太阳集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办法确定。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