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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关于2022-2023学年新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0    点击:[]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2级全日制员工。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公司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98人)(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获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20人);二等和三等人数(51人)在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各学院可自由分配。详细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且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新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27人)类别,以便其参与勤工助学等其它资助项目。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公司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边缘易致贫家庭员工、城乡低保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家庭员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 

2.“阳光成长计划”要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员工、少数民族困难员工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4.各学院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存档,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员工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9月21日至10月12日) 

(一)员工自主申请(9月21日-9月25日): 

9月20日前,员工进入集团首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对本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已提前通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完成信息确认后,9月21日-9月25日员工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附件4),并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资助申请,其中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员工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二)班级评议(9月26日-9月27日) 

1.阳光队长要告知班主任阳光评审的工作进程,请班主任统筹与协助。 

2.各班召开班级会议,将“阳光成长计划”相关的文件、通知、要求告知班级每位同学。并保存通知截图 

3.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 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应包括非评议对象的班委、班级其他成员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深入了解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同学的具体情况。 

4.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以个别访谈等方式,按照《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评估表》(由老师谈话并填写)对申请员工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根据申请材料以及量化评估结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结合实际情况,注重考察员工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等,进一步修正量化结果。评议完成后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在班级内公示2天之后,上报学院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进行复审(班级内部公示时请删除同学个人隐私信息,公示姓名、学号、等级即可)。 

5.各班将以下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纸质版)在9月28日中午12:00提交至经管大厅,届时有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1)纸质版: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版: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评估表(附件3) 

(3)纸质版:太阳集团阳光成长计划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表(附件4) 

各班级将电子版《太阳集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汇总表》(附件5)、《太阳集团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汇总表》(附件6)在9月28日中午12:00前上传到表单。 

(三)学院审核(9月29日-10月9日) 

公司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审核各班级“阳光成长计划”评议结果,由学院员工资助工作委员会开会确定公示名单。 

10月10日-12日,学院进行最终名单公示。 

集团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10月13日至10月18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10月13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10月14日-10月18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及学校审批(10月19日至10月21日)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员工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3.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员工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附件:1.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

2.《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暂行办法》 

3.2022-2023员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确认操作指南 

4.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5.贷款系列表格 

6.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 

                                                                         太阳集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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