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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员工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和《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员工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191号)要求,公司拟于11月份开展2020-2021学年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类别及材料提交时间

(一)校优秀员工

集团共下达43个境内生和15个境外生等额推荐指标,对照《太阳集团员工荣誉称号实施细则》(附件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17日下午17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报,填写《2020-2021学年校优秀员工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或班委进行材料初审并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员。1117日下午1700前,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后的2020-2021学年校优秀员工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经管楼704员工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员工事务与办公中心年级负责人邮箱,逾期不受理。

 

(二)优秀员工干部

1.校优秀员工干部

集团共下达14个境内生和5个境外生等额推荐指标,对照《太阳集团员工荣誉称号实施细则》(附件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17日下午17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报,填写《2020-2021学年校优秀员工干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或班委进行材料初审并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员。1117日下午1700前,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后的2020-2021学年校优秀员工干部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经管楼704员工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员工事务与办公中心年级负责人邮箱,逾期不受理。

2.院优秀员工干部

公司按班级人数5%的名额下达推荐指标,对照《太阳集团员工荣誉称号实施细则》(附件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24日下午1700前,填写《2020-2021学年院优秀员工干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或班委进行材料初审并确认班级推荐参评人员。1124日下午1700前,各班级将经班主任审核后的2020-2021学年院优秀员工干部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经管楼704员工事务站,电子版发送至员工事务与办公中心年级负责人邮箱,逾期不受理。

(三)先进班级

集团共下达5个等额校先进班级推荐指标,校先进班级从进入决赛的班级中产生,具体安排详见《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先进班级评选的通知》(附件2),逾期不受理。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好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员工,符合2020-2021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评选条件报送的,将扣减下一学年该班级的推荐名额。

4.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优秀员工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奖学金的员工中产生。

5.员工申请后,经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学院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员工处,员工处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因上级部门明确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班级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审,所送材料请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2.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选。

3.在奖项颁发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选。

4.本次各类荣誉称号评审于1123日全部评定结束,并在一周内进行归档。

附件:

1.太阳集团员工荣誉称号实施细则》

2.《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先进班级评选的通知》

3.《太阳集团2020-2021学年荣誉称号分配表》

 

                                太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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