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公司拟于10月13-11月5日开展2020-2021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员工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材料提交时间
请对照《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员工助学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0月23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1.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员工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员工助学金推荐汇总表;3.有效电子版证件(正反面)【香港提交港澳通行证及身份证】;4.获奖佐证材料(扫描);5.学风承诺书(手写签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扫描)等5份材料发送到1220426741@qq.com。上述材料5份材料(1、2、3、4、5)的纸质版务必于2021年10月23日下午18:00前交至经管楼702彭老师处,任意一项未完成且过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公司成立员工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民主评选的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主任由分管员工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委员由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学院辅导员、员工代表等担任。评审小组将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员工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初审筛选,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
(三)本次奖学金推荐报送的名单均为备选。确定最终备选名单后,进行全院公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受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四)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送学校,获奖名单以学校最终确认公示的名单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规范填写表格
1.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务必按要求填写,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及时询问,不要错填;
2.奖学金申请表的内容可以打印,但本人签字必须手写签名,不能使用电子签、签名章等。
3.仔细审核,不要出现错别字、错别符号、格式错误等,否则一律打回重填;
(二)其他
1.获奖员工如欠缴学杂费,所获奖学金原则上应首先用于偿还所欠费用;
2.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3.在奖项颁发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附件: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员工助学金申请材料
太阳集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