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加强公司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辅导员的配备情况补充部分兼职辅导员。现面向全校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性质相结合。
3.坚持应聘个人与学校双向选择相结合。
二、选聘对象
1.在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特别优秀的在校全日制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主要员工干部;
(三)热爱员工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务实;
(四)有一定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能承担至少一年兼职辅导员工作。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在同等情况下,具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验者,或持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获“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9月26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详细的学习或工作经历、有关奖励、资格证书等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702办公室。电子版《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1)、《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兼职辅导员拟录用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702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217693900@qq.com。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五、工作职责
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六、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各学院调配管理,员工处备案。每学年为一个聘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聘用证书,符合续聘条件者可连续聘用,直至员工毕业离校。
2.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均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3.每个聘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兼职辅导员参照《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本人自述、民主测评及公司党委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附件: 1.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2.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兼职辅导员拟录用人员信息汇总表
太阳集团团委
201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