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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4    点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现将有关实验室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本科实验室暂停开放,重启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学科实验室采取人员流量控制措施,同室人员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同一时间开展实验的人数。

4.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进出台账记录。

5.开展实验工作时,全程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对于不适合通风的实验,实验结束后进行通风,实验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6.禁止在实验室从事除实验以外的任何活动。发现身体不适或体温异常严禁进入实验室,并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发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